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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防静电装备企业生产资格认定实施办法 | |
日期:2016/8/15 访问: | |
中国防静电装备企业生产资格认定实施办法 一.申请参加生产资格认定单位条件 1、凡是生产防静电装备产品及相关产品的企业,均可参加由本协会主持的“生产资格认定”活动。本协会会员企业,履行会员职责,定期缴纳会费,按会员企业认定程序认定;非会员企业亦可报名参加。 2、企业应持有国家法定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 3、企业应拥有能满足产品生产的厂房、设备,并具备能确保产品质量的生产环境、管理措施以及符合安全、消防的规范设施; 4、对产品生产中有污染排放性的企业,应有当地环保部门通过的环保认证证书、或有资质(环保部门认可)的《环评报告》; 5、企业应有完整的产品生产技术规范、稳定的生产工艺与员工队伍,产品质量能达到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6、企业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劳动保护措施,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与员工上访投诉事件。 7、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产品,经报送信息产业部防静电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的《检验报告》或国家授权认证检测资格的其它检机构的质量检测报告; 8、企业须有2人以上具有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颁发的ESD工程师岗位培训继续教育有效证书。(可后期培训,但需要有培训计划) 二.资格认定工作实施程序 1、申请“资格认定”的企业需向协会提交《资格认定审定》工作所需文件(见附表一)。企业应按要求提供,并真实无造假。一旦查实虚假,一票否决。 2、协会三项资格认定评审领导小组对申请企业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资格认定基本条件,向申请方发出《资格认定受理通知书》即可对申请企业开展评定工作。 3、企业文件资料满足评审条件后,由领导小组委派专业人员2~3人前往申请企业按照《资格认定现场考核评分表》内容考核评分,在现场对生产产品现场封样,报送信息产业部防静电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现场考评评分总分:100分,其中产品质量检测为30分。80分为合格。不合格项会员企业可定期整改,非会员企业没有整改期。 4、“认定”最终确定由评审小组集体审核评分,该评分10分,8分合格。其中:综合考评2分、质量考评3分、现场考评5分。 5、资格认定审核通过后,由协会秘书处负责办理《中国防静电装备企业生产资格认定证书》; 6、《中国防静电装备企业生产资格认定证书》有效期为两年,届时将重新审核评定,并换领新证书。 三.证书、标志的宣传、使用及管理 1、获证企业应在协会《中国防静电》期刊及网站上发布公告。 2、证书持有会员企业,有权使用资格认定证书和认定标志,其标志标识可在产品包装、广告和宣传材料上展示; 3、资格认定证书仅对所认定的生产产品有效,对不在认定范围内的产品不得使用该认定标志标识。 4、证书采用二维码技术,一证一码。为便于鉴别,可用手机扫描甄别。 四.费用 1、报名费--会员:100元(含初审费)。非会员:350元。报名时支付。 2、审核人员现场审核费:往返车旅费(火车)、住宿费、交通费等。 3、产品检检测费(按中心有关规定收取)。送检支付。 4、公告费—会员: 免 非会员: 500元 5、公告费—会员: 免 非会员: 500元 会员:申请认定产品2项以下3000元,3项以及3项以上产品 4000元 非会员:申请认定产品2项以下4500元,3项以及3项以上产品 55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