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中国电子仪器协会防静电装备分会::
中国防静电装备企业生产资格认定实施办法
 

一.申请参加生产资格认定单位条件
   1.凡是生产防静电装备产品及相关产品的单位都可自愿参加生产资格认定的评定工作。
   2.持有法定登记注册证明,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拥有完整生产设备、厂房、较好生产环境和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
   4.如果该企业生产的产品有污染,要经过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通过的环保认定证书。
   5.企业拥有较完整的质量溯源记录,完整的技术档案和产品生产标准,并通过ISO-9000认证。
   6.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健全,具有各级岗位责任制。
   7.企业售后服务系统健全,市场评价好,用户满意,并在两年内无较大责任质量事故。
   8.近年企业生产的产品经抽检检验合格。
   9.企业技术人员须1人以上具有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颁发的ESD工程师岗位培训继续教育证书或2人以上参加协会举办的岗位培训班颁发的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资格认定工作实施程序
   1.申请资格认定工作单位向防静电装备分会提交《资格认定申请表》及认定工作所需文件(见附表一)。
   2.评审工作小组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料齐套性资格审查,如符合资格认定基本条件后,向申请方发出《资格认定受理通知书》即可对申请单位开展评定工作。
   3.由资格评审工作组委托质检中心派人前往申请单位按照《资格认定调查项目表》内容,进行现场调查,对产品现场封样,送交质检中心检测。
   4.待企业产品经防静电质检中心检验通过,同时申请单位提供资料齐备,现场调查符合要求后,即可由资格评审工作组召开会议,对申请单位是否具备资格认定条件进行审核表决。资格认定需要九名以上工作组成员认可方有效。同时九位工作组成员将各自意见填写在《资格认定评定项目表》上,并上报分会秘书处审批、备案。
   5.资格认定审核通过后,由分会秘书处负责办理《中国防静电装备企业生产资格认定证书》和生产资格认定防伪标志。
   6.《中国防静电装备企业生产资格认定证书》有效期为两年,届时将组织重新审核评定,并换领新证书。
   7.对任何申请单位如无特殊原因,自分会将《生产资格认定申请表》发放申请单位之日起三个月内,分会应将最终评定结果通知申请单位。
三、证书、标志的宣传、使用及管理
   1.获证单位表明本企业生产资格获得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可。
   2.将在报纸、专业网站上发布公告,公布获证单位,扩大企业影响。
   3.证书持有单位,有权使用资格认定证书和认定标志,证明本企业经认定的生产资格,也可在广告和宣传材料上展示其认定证书与标志。
   4.资格认定标志应直接标注于每一件产品上,(标志由协会统一设计、制作发放),获证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标志的使用和管理。
   5.证书、标志不得转借或扩大使用范围,或挪作他用,一经发现获证单位误用或有意
错用证书和标志时,协会可采取适当措施终止上述行为,并消除滥用证书、标志造成的影响。
   6.获得资格认定证书的单位,应继续努力工作,提高产品质量,把好质量关,在获得资格认定期间,如发现重大责任质量事故或社会反映质量问题较大及有单位或个人对其进行质量问题举报后,协会有权进行调查,并召集评审工作组对其资格认定问题进行复议,可通过表决取消获证单位资格。
四、费用
   1.会员单位 800元  非会员单位 1600元(审定、注册、广告、交通、住宿费用)
   2.产品抽检,检测费按质检中心有关规定由受审核方承担。
 
 
防静电装备企业生产资格认定申请表(附表一)
 

单位名称
 
企业法人
 
通讯地址
 
邮   编
 
电   话
 
企业性质
 
负 责 人
 
企业成立日期
 
营业执照
 
固定资产(万元)
 
厂房面积
 
上年度产值(万元)
 
年产量( )
 
产品名称型号
 
申 请 书
 

 

 

    企业法人名称                         申请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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